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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600010)12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公司2017年4月21日公告称“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稀土资源由包钢(集团)公司专营。包钢股份所生产的稀土原料,须由北方稀土进行深加工后销售,因此,公司生产的稀土精矿的销售对象为北方稀土,向北方稀土排他性供应稀土精矿,符合国家组建六大稀土集团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稀土资源专营的要求。”请问这两个要求没有了吗?
包钢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排他性供应是要有合理价格为前提的,不是无条件的。感谢您的关注!
包钢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82.05亿元,同比下降9.05%;归母净利润-7.46亿元,同比下降119.75%;扣非净利润-9.01亿元,同比下降123.7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1.39亿元,同比下降30.2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65亿元,同比下降214.9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89亿元,同比下降224.93%;负债率58.09%,投资收益-1.86亿元,财务费用14.87亿元,毛利率5.91%。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3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3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0。近3个月融资净流出1.8亿,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入9187.07万,融券余额增加。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包钢股份(600010)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货币资金/总资产率、有息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2.5星,好价格指标2.5星,综合指标2.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包钢股份(600010)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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