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一、介绍来宾、通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并宣布开
(资料图)
会
二、关于审议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资本金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建设增
加投资的议案
六、议案表决(由一名监事负责计票工作,律师和股东代表
负责监票工作)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各位股东:
为保障供热期间安全稳定及正常运营,履行供暖保民生
的社会责任,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2022年拟为公司新增9亿元委托贷款,
拟为公司2023年提供10亿元额度委托贷款;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2023年拟为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不超过15亿元。
一、关联方情况
1. 中国华电集团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370亿元人
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
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
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
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
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华电集团总资产9480亿元,
净资产2848亿元,净利润25.36亿元。
2. 华电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金55.41亿元
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华电财务公司总资产655.19亿元,净资产99.88亿元,净
利润9.49亿元。
二、关联方影响
中国华电集团、华电财务公司是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
经营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办理业务的程序简单快
捷,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支持,可为拓宽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供便利和支持。
三、关联交易及定价依据
中国华电集团于2022年初预计为公司提供16亿元委托
贷款,目前已发生13.76亿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中国华电集团拟为公司 2022年新增 9亿元委托贷款,拟为
公司2023年提供10亿元额度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利率不高
于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
华电财务公司于 2022年初预计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
公司提供 20亿元贷款,目前已发生 6.3亿元。根据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华电财务公司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023年提供不超过 15亿元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
利率。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需要对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
中国华电集团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缓解公司资
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
司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加速了资金周转,资金安全得到了更好
的保障,提升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及资金保
障水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第(二)款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此议案,请予审议。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
年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一、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公司)办理不超过 10亿元的保
理业务。
1. 关联方情况
华电保理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
民币,经营范围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
收账款催收;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华电保理公司总资产58.4亿元,净资产6.48亿
元,净利润3833.6万元。
2. 关联方影响
华电保理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定位于开展供应链金融
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依托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线上保理
业务,在平台上系统企业可以在线开具和使用电子信用凭
证,在线确认应收应付账款,服务自身及供应商获得低成本
融资,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系统企业降本
增效,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3. 关联交易及定价依据
为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部
分应收电、热费转让给华电保理公司,华电保理公司根据受
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公司及全资、控股
子公司也可以应付账款作为基础进行融资,即由华电保理将
款项支付给供应商,延长付款周期,减少短期内的现金支出,
保障资金层面的流动性。
以上保理业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
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保理融资利率不超过
4.785%。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
金额,拟在 10亿元额度内开展保理业务,具体发生额将根
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4. 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
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可以改善资产负
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
控制,根据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华电财
务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
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1. 关联方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金55.41亿元;
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财
务公司总资产655.19亿元,净资产99.88亿元,净利润9.49
亿元。
2. 关联方影响
华电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程序简单快捷,急需资金时能
快速提供支持,可为拓宽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
道提供便利和支持。
3.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总资产的5%;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每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15亿
元。
4. 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近年来通过华电财务公司高
效、便捷、安全的结算业务网络和结算业务平台,加速了资
金周转,资金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提升了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及资金保障水平。
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均为中国华电集团实际控制的
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
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
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
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此议案,请予审议。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位股东:
为改善全资子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公司
拟对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80,000万元。
一、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系公
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79,455.80
万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9月30日,丹东热电公司供热联
网面积2,532万平方米,实供面积1,654万平方米,覆盖丹
东市城区的70%。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丹东热电公司总
资产41.65亿元,净资产4.74亿元,净利润-1.82亿元。
二、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丹东热电公司资本实力、融资能
力、整体的经营效益和行业竞争力,全面提升在热力市场的
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良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丹东热电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从
79,455.8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9,455.80 万元人民币。
此议案,请予审议。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位股东:
为满足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比重、加快调整优化公司
电源结构,自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
司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华电新能
源)全资建设辽宁阜新娘及营子 48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
辽宁阜新娘及营子项目)、辽宁阜新双山子48MW风电项目(以
下简称辽宁阜新双山子项目),于 2020年 12月底,上述风
电项目已全容量并网,现所有机组运行状况稳定,收益良好。
鉴于风电抢装潮、主机涨价等因素影响,阜新华电新能源拟
增加上述风电项目建设总投资 4750万元,最终金额以中介
机构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确定。
一、风电项目原审批情况
于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投资建设辽宁阜新
娘及营子和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
34,792.4万元和34,879.31万元。
二、风电项目拟增加投资情况
辽宁阜新娘及营子项目拟增加总投资2305万元,其中包
括主要主机设备涨价 1440万元等;辽宁阜新双山子项目拟
增加总投资2445万元,其中包括主要主机设备涨价1440万
元等。
(注:文中提到的总投资为项目静态总投资)
此议案,请予审议。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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